王胜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 加强创新社会管

作者:admin时间: 2011-03-03 21:16:31

王胜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 加强创新社会管理


2011-03-02 23:1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主持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和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

 

  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此次研讨班对于进一步紧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指导意义,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王胜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依法审理、执行好案件。在执法办案中,要更加注重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功能,进一步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要更加注重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每个环节,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尽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更加注重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公平,依法妥善处理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公共服务管理等领域的矛盾纠纷,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事务,为社会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着力规范社会活动、预警社会风险


  王胜俊要求,要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着力规范社会活动、预警社会风险。要切实加强审判指导,根据社会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有关司法政策,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加强案例指导,满足社会管理的司法需求。切实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同时注意收集整理各方面反馈意见,为人民法院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提供参考依据。


以司法为民为落脚点,着力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社会问题


  王胜俊要求,要以司法为民为落脚点,着力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社会问题。各级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司法便民工作机制和群众权益保障机制,依法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以自身管理为突破点,着力保障司法公正


  王胜俊要求,要以自身管理为突破点,着力保障司法公正。各级人民法院要提高自身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以良好的内部管理适应推进社会管理的要求。要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继续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不断规范司法活动,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抓好司法公开、量刑规范化、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联动机制等改革措施的落实,保障司法公正。要坚持把提高法院队伍素质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程,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要坚持重心下移,抓好基层,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认真部署参与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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