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新趋势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良好的社会治理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出发,社会治理建设应适应中国经济社会现代化、市场化、技术化、城市化的新要求。以下几个方面反映了当前社会治理的新特点与新趋势,是社会治理建设的时代性要求。
统筹推进风险治理和应急处置
社会治理包括正常状态下的风险治理和突发事件发生状态下的应急处置两种类型、两个环节。长期以来,理论界对社会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正常状态的社会风险治理,如利益关系如何协调、风险如何防控、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如何解决等,对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突发事件研究不够、准备不足。实际工作部门对风险治理重视不够,往往抱着侥幸心理,总认为不会发生突发事件,等到真的有了问题、有了突发事件时又手足无措,经常临时抱佛脚,病急乱投医。2003年抗击“非典”之后,中国开始建立以“一案三制”为核心的现代应急体系,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应急管理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轨道,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为新时代国家应急体系建设提供了蓝图,要求按照“补短板、织底网、强核心、促协同”的思路,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核心应急救援能力、综合应急管理保障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和涉外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这一规划的落实不仅会进一步改变应急体系建设基础薄弱、理论滞后和能力较低的状况,而且会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向前端的风险治理延伸,使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结合起来,共同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公共安全的地位更加凸显
公共安全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从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可以看出,中国公共安全的范围主要涉及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四种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重建工作,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风险因素越来越多,公共安全变得越来越紧迫、越来越重要。从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看,突发事件仍处于易发多发期。地震、地质灾害、洪涝、干旱、极端天气事件、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重、救灾难度大。以2016年为例,全年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近1.9亿人次受灾;52.1万间房屋倒塌,334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2622万公顷,其中绝收290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032.9亿元。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道路交通、煤矿等矿产开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频发;鼠疫、霍乱等法定报告传染病时有发生,突发急性传染病在全球不断出现,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涉外安全风险日益增加,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从突发事件的复杂程度看,各种风险相互交织,呈现出自然和人为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既有社会矛盾与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等特点。在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信息化推进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关联性、衍生性、复合性和非常规性不断增强,跨区域和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危害性越来越大;随着网络新媒体快速发展,突发事件网上网下呼应,信息快速传播,加大了应急处置难度。同时,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公众对政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政府应对能力与严峻复杂的公共安全形势还不相适应。因此,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以及紧急医学救援,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安全事件处理一样,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而且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统筹开展现实社会治理与网络社会治理
21世纪以来,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快速形成了一个庞大复杂的网络社会。由于网络社会的匿名性、平等性、参与性和互动性等特点,它的发展速度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它既独立于现实社会,又与现实社会紧密相连,成为人类历史上新的生存交往空间和方式。网络社会的诞生虽然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购物、交流交友等带来极大方便,但是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往往充斥着暴力、色情、欺诈、谣言等有害信息,信息安全存在隐患,一些言论不理性、不负责甚至有政治目的,对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构成威胁。网络社会有时还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和罪恶的避风港。作为绝对意义上的网络大国,统筹开展现实社会的治理和网络社会的治理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强化互联网治理的顶层设计,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政策法律,依法实施网络治理,促进网络社会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互联网空间正式进入了依法治理的崭新阶段。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受到重视
现代社会工作和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学习压力、竞争压力、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传统的家庭、熟人社会的支持网络却日益变小,新的社会支持网络又很不稳定,难以满足人们的情感和心理需要,心理健康问题日益浮出水平,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一些极端的暴力伤人杀人案件以及一些对于个人生命采取极端消极措施的事件,经常见诸媒体报道。有专家根据中国部分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估算:中国15岁以上人口中,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超过1亿人,其中1600万人是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其余大多数是抑郁症、自闭症等精神障碍或心理行为障碍患者。还有一些工作、生活、学习、情感受到挫折的人群,缺少家庭和朋友交流的人群,心理往往较为脆弱,如失业人员、受过法纪处理的人员、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留守人员等。精神异常、心理脆弱,不仅严重影响其本人正常的工作生活,也严重影响其家庭的幸福安康,还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因此,无论是保障人权,还是维护社会平安和谐,心理服务都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刻不容缓。党的十八大更加关注心理健康问题,要求“健全社会心理服务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各地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党的十九大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更系统、更科学的部署,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使得心理服务变得更为积极主动、明确具体,从事后干预向事前防范转变、从零打散敲向体系化建设转变。
城乡社区成为社会治理的重心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要深入调研治理体制问题,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城乡社区处于党同群众连接的‘最后一公里’,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要调整和完善不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把经常性具体服务和管理职责落下去,把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把为群众服务的资源和力量尽量交给与老百姓最贴近的基层组织去做,增强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些重要的政策规定必将大大提升城乡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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