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措施不放松——二十条优化措施热点问答之三

时间: 2022-11-20 16:07:30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 题:必要措施不放松——二十条优化措施热点问答之三

  新华社记者

  二十条优化措施发布以来,各地整治“层层加码”问题专班发挥主导作用,指导各方面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纠正与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不相符的做法。

  从疫情发生地返回是否需要隔离?如果遇到滞留怎么办?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专家作出权威回应。

  问题一:有网友问从疫情高风险区、低风险区返回居住地,是否还需要隔离?具体隔离措施有什么区别?

  答:高风险区外溢人员指的是在判定高风险区域前离开风险区的人员。根据试点评估结果,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的风险较低,因此二十条优化措施将管控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假如A地划定了高风险区,对于高风险区内的人员要实施封控管理,对于A地划高风险区之前流入到B地的风险人员,在B地追踪到以后要对这些人员进行7天居家隔离管控。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管控周期从离开A地的时间算起。如果B地在排查时已经超过这个管控周期,原则上无需再进行隔离管控。

  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从疫情低风险区回来,流入地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并做好健康监测。

  问题二:如何防止对返回人员加码管控?如何统筹滞留人员疏解和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答:二十条优化措施中,要求各地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的疏解。疫情发生地滞留人员较多时,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加强与目的地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的前提下稳妥安排。目的地不得拒绝接收滞留返回人员,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的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扩散,也不得加码管控。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防范跨地区疫情扩散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针对当前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地区,要切实承担起防范疫情扩散的首要责任,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尽快排查管控风险人员和风险点位,对非隔离非管控人员在离开出发地前,要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信息措施,防止非法运营车辆跨省载客运营等行为。同时,加强与目的地的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及时推送溢出的风险人员信息。

  二是针对当前没有疫情但溢入风险较高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疫情跨地区传播防控工作方案,关口前移,面向流入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从疫情所在县区返回人员要主动向当地报备,社区要主动开展摸排登记,严格落实3天两次核酸检测措施(间隔24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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