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受权发布)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时间: 2021-03-13 17:18:14

  (七)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纵深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

  一是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依法坚决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享有的保障性住房、职业技能培训、子女义务教育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群规划实施机制和一体化发展机制。支持重点都市圈加快轨道交通网络建设。更好发挥中心城市对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的带动作用,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提升大中城市功能品质,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因地制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改造,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加快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推进城市生态恢复、功能完善工程,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率先改革突破。

  二是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以“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为引领,统筹支持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持续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体系,推进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落实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继续实施一批协同发展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持续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效,开展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打造若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加快完善长江经济带综合运输体系。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完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两廊”、“两点”空间布局,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深入推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出台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支持浦东探索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鼓励长三角地区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总结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统筹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规划建设和发展。稳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制定形成“1+N+X”规划和政策体系。

图表:专栏10 落实区域重大战略的重要举措 新华社发

  三是扎实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构建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研究出台西部大开发“十四五”实施方案和重点地区规划,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新修订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提升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水平,促进西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合作互动,积极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研究出台东北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着力推动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支持东北地区加大开放合作,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研究出台《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大力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支持福建高质量发展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有力促进环渤海地区合作加快发展,深入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边境地区建设,加快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升级,支持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国家级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创新发展。完善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图表:专栏11 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新华社发

  (八)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紧盯目标任务,持续精准发力,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是扎实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研究出台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指导意见。坚持推进节能减排,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保障措施。建设并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和交易系统,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深化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启动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和国际合作,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研究制定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纲要,出台构建清洁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西部能源基地外送电力通道建设,科学有序推进水电发展,积极有效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垃圾发电及氢能等能源发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加大抽水蓄能和储能发展支撑力度,大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加强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强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聚焦长江、黄河、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流域和海湾,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和建设,持续推动城市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制定实施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三年工作方案,推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统筹开展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发展,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构建污水资源化利用“1+N”政策体系,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建设,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弱项,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动货物运输“公转铁”。

  三是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开展清洁生产评价与认证,提升重点行业和园区清洁生产水平。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大力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危险废弃物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强化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稳步推开“无废城市”建设。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示范。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四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优化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重大战略区域重要湿地保护,强化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调整优化国家公园布局,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九)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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