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于华:真相是公民的力量
郭于华:真相是公民的力量
作者:郭于华 来源:作者博客2011-01-19
二十多天了,浙江乐清钱云会案依然如一锅沸水未见止息,当地村民悲愤难平,各路调查者难理头绪,广大网民焦灼不安,……这一切都是因为没有真相!只有有关部门一厢情愿地认为或者希望真相已经公布,事件已然了结。
真相在这个国度似乎已经成为珍希之物,每有事件发生,真相每每隐藏不现,要么扑溯迷离,要么匪夷所思,几乎从来不与公众照面;而现实常常是一个事件还真相未明,下一个更离奇、更荒谬的事件就来了,于是在大家去围观新的热点事件时,前一事件的真相也就成为“浮云”,终无水落石出。一年当中引起群情激愤的事件总是层出不穷,对不得真相的纠结、对权力作恶的悲愤积累多了,社会信任的瓦解是必然的,公众的绝望也是必然的。
这个神奇的国度究竟有多少真相被隐藏?有多少罪恶被掩盖?湖南的黄静案,这个女教师究竟是怎么死的?我们不知道真相;湖北的高莺莺案,这个只有十九岁的姑娘如何命丧黄泉、其父的精液又是如何到了她的内裤上的?我们不知道真相;在湖南凤凰县受害于公安人员的十五岁少女邱阿红是如何从高楼坠落的?我们也不知道真相;福建福清的严晓玲是死于宫外孕吗?三个网友为何因言获罪?我们还是不知道真相;在看守所里“躲猫猫”、“洗澡澡”、“做梦梦”、“纸币开铐”再上吊的当事人们都是怎么死的?我们更不知道真相;……我们从这一系列离奇事件中获知的往往只有“你们算个屁”!车速“七十码”,“我爸是李刚”,……这些当然无疑是当今中国社会的真相,而这真相是足以让民众愤怒和绝望的。
每有事件发生,真相是看不到的;看到的只有与日俱增的权力的肆无忌惮和久而久之形成的权力的程序--抢尸、抓人、封口、官方新闻发布、控网删贴或许还有抓捕网民……权力所为几乎如出一辙。至此,我们一点都不难理解,寨桥村的村民为什么无论如何也不接受官方的“交通肇事”定论,而作为公众我们也无论如何不能相信有关部门发布的事件信息和结论--任你抓我拘我、“打死我也不信”,“任你说破了大天我也不信”!对民众的这种不信任,有关部门也很无奈,甚至乐清警方都感十分纠结:“都不知怎么处理好了,怎么处理都是我们错”;“人死了,我们不开新闻发布会,说我们不透明了;我们开新闻发布会,又说要是普通车祸你们开什么新闻发布会?此地无银三百两”。
可这又怨谁呢?权力掌控真相,而民众有权知道真相。平息怨怒,唯有真相。
这里所说的真相不仅指事件发生的过程,而且包括事件何以发生的逻辑:事件背景和前因后果。就钱云会事件而言,真相不只包括他的死亡过程,还包括他作为村民推选出来的代表多次上访维权,包括他因此被判刑关押,包括他所了解和掌握的事实,包括他屡屡感受到的威胁,也包括导致这一切的围绕着土地征用和补偿的官民冲突。即使他真是死于车祸,以上全部真相也应在调查公布之列。在探寻真相的过程中,民众有逻辑思考、推理判断的能力;他们不能接受仅就事件表象的“宣布”,不能容忍那么多缺少逻辑关系的“恰恰”;而另一方面,真相却是权力所决定的,是权力所宣布的,是权力所垄断的。如此激愤和冲突不可避免。根据常识,矛盾冲突的各方有不同的立场、角度、不同的利益和诉求,因而就真相有不同的判断和观点是正常的。就一复杂事件追索真相是一个复杂的论争和博弈过程,而真相正是在多种声音中才能呈现,因而公民参与追寻真相的过程就万分重要;而打破权力的真相垄断也十分必要。
公民的知情权即了解事件真相及其背后真实逻辑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并保护自身权利的根本前提。钱云会为维权而准备的一麻袋材料证明他也是寻找真相的人,有真相才有权利的实现和保护,有真相才有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就此而言,真相是人民的力量!最近据美国《外交政策》杂志称,维基揭秘网站曝光的电文是突尼斯革命的催化剂,并提出突尼斯革命是世界上首场“维基革命”。不妨认为这场“茉莉花”革命也证明了上述一点。
钱云会不死!向所有不屈不挠追求真相和努力使真相显现的人们致敬!
2011 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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