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65岁农妇挖11.98亩鱼塘养鱼,被控非法占用农地罪羁押超10个月,二审免于刑事处罚,当事人:坚持无罪申诉

作者:新黄河客户端时间: 2026-05-26 14:56:35

  2024年11月15日,永州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了道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认为孙小萍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孙小萍要于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将被占用农用地恢复到可耕种状态。

  案涉地被划为湿地项目,当事人坚持无罪申诉

  二审判决下达后,孙小萍被释放回家。虽然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但从2024年1月5日被刑拘起,孙小萍已被前后羁押超10个月,在羁押期间身体健康也受到很大影响。此外,她身上依旧背负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罪名,这让她始终难以接受。二审后,孙小萍一方曾向永州市中院提交刑事申诉状。2025年7月,永州市中院作出驳回申诉的决定。随后,孙小萍向湖南省高院提交申诉材料。


  吴耀都给新黄河记者展示了涉案地块周边的一个展示牌,展示牌上显示,包含涉案地点在内的整个坑塘水域230余亩已被划为白马渡小微湿地项目,该项目主管单位为道县人民政府。据红星新闻报道,一份由白马渡村村委会撰写、白马渡镇镇政府呈报、道县政府某领导签字支持的请示显示,该村因受水淹影响,内水水面宽,是打造乡村农业、休闲观光的绝佳基地,拟规划建设白马渡镇渔业养殖休闲观光基地示范项目,打造全县最大规模的休闲观光重要示范基地。根据该文件,该项目基地建设内容为对现有水面拓宽、加深、围堤砌护坡,建设休闲观光步行道等。

  吴耀都表示,小微湿地项目规划区域与其自家承包区域重合,都是以海拔170线为界,在孙小萍清淤加固塘堤过程中,道县林业局就在6口鱼塘堤坝包括案涉地两侧种植了桂花树等树木,在河道等处种植了荷花等景观植物。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对于涉案土地,湿地项目同样进行了开发建设,三级政府应该更清楚其性质。”吴耀都表示。

  10月13日,新黄河记者针对湿地项目一事询问白马渡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湿地项目的来源并不清楚,但孙小萍一事确有听说。随后,记者辗转联系到白马渡镇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一些政策镇里也需要去了解下。上述负责人向记者确认,确有一个说明在很长一段时间,那个土地没有人进行耕种。

  至于孙小萍一案,吴耀都表示,案件目前正在湖南省高院立案信访局,相关工作人员正在了解情况,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立案或受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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