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区善治的一些意见

作者:admin时间: 2012-04-18 15:51:17

关于开展地区善治的一些意见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社会逐步从集权化的社会开始走向分权社会,社会管理也开始由统制型走向共治型。这为中国社会实现善治奠定了基础。在目前,部分地区率先进行善治建设已经具备了条件。治理书院将一些善治经验总结如下,以便于学友参与地区善治工作。


一、地区治理领袖的存在。在利益多样化的过程中,社会也在急促的多元化,在形成多元共治的新的社会秩序中,不同地区会产生维权或者议政的治理领袖。他们熟悉当地情况,在当地有一定的号召力。


二、地区公民社会的存在。人是社会的产物,在社会多元化过程中,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必然需要互相支持,这样就会形成一定的联合,这种联合就是基层的公民社会组织。公民社会组织是开展地方善治的重要基础。


三、地方公民社会的支持。在社会转型时期,治理变迁具有制度性意义。转型既是制度博弈也是利益博弈,是确定新的社会管理和分配模式,因此共治模式确立的过程具有社会意义。因此,某一地区的体制变化需要地方公民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律师、记者、企业家、专家、意见领袖将是地方公民社会主要参加者。


四、全国性公民社会支持。地区善治具有制度创新的意义,是整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希望,一个地区创新需要全国人民的支持和呼应。因此跨地区的公民社会支持将是地区善治的一个重要条件。


五、建立多样的参与渠道。多元共治是善治的一个重要标志。参与共治有很多渠道,包括法定渠道,比如人大、政协还有各种听证会等多种渠道;包括习惯性渠道比如家族协商、其他非正式协调,如同学会、老乡会等方式;包括新式的渠道,比如圆桌会议、比如公共论坛,其实一场大的变革更需要进行参与创新,以便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进行参与,其实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就是过去中国社会打破旧体制进行创新的产物。


六、善用网络。中国已经进入信息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中国人生活中的一部分。网民通过网络进行社会参与应该受到重视。治理书院提倡的微友、微团、微势力将是学友参与地区善治的一个重要方式。
               
                                       治理书院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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