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受权发布)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创新实施新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对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新增中央财政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健全管理制度。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拨付、监管要求,防范资金分散和截留。督促指导地方严格执行制度,省级财政既当好“过路财神”又不当“甩手掌柜”,加大资金下沉力度。快速下达资金。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推动资金高效精准投放到终端。与往年相比,纳入直达机制的资金使用进度整体上加快了一个季度以上。严格资金监管。开发建设联通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资金台账,实现对每笔资金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全过程跟踪。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直达机制运行有序有效,为基层落实“六保”任务及时补充了财力,为市场主体克服困难及时提供了支持。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中央部门带头,从严编制预算,执行中严把支出关口,除疫情防控、国债付息等必要增支外,其他支出总体上控制在批准的预算规模内,中央本级支出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定期评估中央部门落实过紧日子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结果运用,推动及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督促地方厉行勤俭节约,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各类沉淀资金及时缴回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用途,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颁布施行,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顺利出台。印花税法草案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实施。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出台全国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化。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出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深入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扩大向全国人大报送绩效信息范围,推动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95户中央企业新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范围扩大到108家中央部门,地方层面实现编制工作全覆盖。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审计监管,深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提升专项工作,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长江禁捕等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督促问题整改、推动配套改革。依法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十三五”时期财政收入总量达到88.88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38%,实现高基数基础上的增长。二是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有力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开源节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十三五”时期财政支出总量达到109.62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56%,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根据形势变化灵活调整赤字率、政府债务规模,集成发挥各项财税政策工具作用,引导和改善市场预期,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四是减税降费力度空前,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和实体经济发展。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税制改革与减税降费措施相结合,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政策并举、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重,“十三五”时期减税降费累计7.6万亿元,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财政再困难,也没有在民生支出上退步。五年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25.9%。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保持不低于4%。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六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支撑有力,持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五年来全国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9%。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支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系统整体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推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五年来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七是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基本确立现代财政制度框架。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税收立法工作持续推进。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陆续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预算平衡难度加大,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区域间财力不平衡,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市县财政收支运行紧张。一些地方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不到位,影响了扩大有效投资等相关政策落实。一些领域存量项目固化僵化问题依然突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力度还需加大。部分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违法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及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长期平衡压力逐步增大。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合理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一)2021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还不牢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防范化解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
从财政收入看,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和财政收入基数降低,预计2021年随着经济逐步恢复常态、价格指数反弹,财政收入将恢复性增长。但由于新增财政赤字、动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等一次性措施增加的收入大幅减少,不再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实际可用的财力总量增幅较低。从财政支出看,各领域资金需求加大,实施“十四五”规划、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教育科技、应急救灾、基层“三保”、国防武警、债务付息等重点和刚性支出都需要加强保障,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总体来看,2021年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预算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也不容忽视。必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上述总体要求,要着重把握以下六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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