郇庆治:以更高的理论自觉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
在“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中,报告着重强调了“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政策议题或内容。可以说,组建新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是十九大报告对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所提出的最明确部署和要求之一。同样重要的是,大面积的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意味着中国已在尝试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综上所述,可以预期的是,以创建绿色经济体系、绿色技术与产业体系、绿色能源体系为主题的绿色发展和以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为核心的国家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将会成为未来五年党和政府主推的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性政策领域。
第三,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新概念。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15)
在笔者看来,一方面,这一提法是对十七大报告所提及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十八大报告所提及的“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承继呼应,并逐渐形成了一个意涵更为系统与丰富的科学概念;另一方面,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语境下,它更多应阐释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新格局”的一种理论与意识自觉,也就是服务于“我们这代人的”保护生态环境努力的绿色政治共识。依此而言,我们显然不能对其作出比如生态马克思主义或生态社会主义狭义视角下的偏激性解读(16)。尽管如此,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明确提出,笔者认为,确有必要结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论断新观点的学习研读,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等概念作出更加系统性、理论化的概括与阐发(17)。
那么,相比十八大报告(18),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提出了哪些需要系统而深入探讨的理论性议题呢?笔者认为,着眼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宏大语境与话语体系,如下四个问题是尤其值得关注与讨论的。
其一,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体系研究。应该说,自十八大以来,学术界关于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研究已经逐渐展开,并发表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成果(19),但总的来说,这些研究过分集中于对个别论断本身的解读诠释,很少自觉从理论体系的视角加以阐释研讨。因而,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自2005年正式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论断起,尤其是自十八大以来结合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大政方针又作了大量理论思考与政策论述,已经日益形成一个十分丰富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体系,涉及基本理念、目标愿景、战略路径和政策举措等不同层面的复杂内容,亟须做一种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理论视角下的系统性概括与阐发;另一方面,随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国家战略的全面铺开,加快各级政府的生态文明治理体制改革与创新正成为我国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与突破口,而如何使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呈现为更加系统科学的理论表述形式(20),不仅是关系到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方向、力度与成效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关系到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大目标是否能够如期实现的根本性问题,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其二,生态文明建设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方略关系研究。应该说,十九大报告已经把生态文明建设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方略的关系,作了一种清晰的政治定位。那就是,生态文明建设或“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本身就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方略的一部分(21)。换言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本身就包含着致力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就是努力践行与实现这一思想的基本路径。尤其是,通过对新时代基本特征、目标规划、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的系统性阐述,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以一种更加契合或有机的方式纳入一个更加宏大的政治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之中,因而必将使得它在未来实践中的社会政治动员变得更加坚强有力。尽管如此,无论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实践层面来说,还是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方略的贯彻落实而言,我们都需要从二者关系及其互动的视角作更深入细致的探究。
其三,“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哲学理论依据研究。一般而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可以从广义或狭义两个层面来理解。从广义上说,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生态文明观念”、十八大报告所阐述的“生态文明理念”、十九大报告所阐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观,都是对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简明概括或表述。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理解是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这一理所当然的大前提之下的。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生态哲学价值或伦理理念的革新(比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及其制度化实践,是离不开或基于社会主义的根本性制度框架的。否则的话,我们便很难将这些美好理念或设想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也正因为如此,笔者一直强调(22),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一种狭义界定是必要的,即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意味着社会主义政治取向和生态可持续性价值的自觉融合。这种理解的理论重要性在于,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科学阐释,不但取决于我们对各种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理念或生态文化理论的主动吸纳借鉴,也取决于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不忘本真的坚定继承与大胆创新。其中,20世纪80年代以来持续发展着的生态马克思主义或生态社会主义可以扮演一种认知中介或桥梁的角色(23)。
其四,生态文明体制构想及其改革的基础理论研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下,(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的政策倡议和举措,而最具代表性的是2015年9月公布实施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推进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而这八项基础性制度(体系)也被称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毫无疑问,作为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上述基本体制性改革是非常必要的。但一方面,如何从生态文明建设一般理论的高度来阐明这些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举措之间的内在契合与良性互动,比如究竟什么样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更有利于健全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制度和环境治理体系;另一方面,如何在更宽阔的理论视野下构想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念与目标所要求的新型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架构,比如明确勾勒出它们与现行制度框架本身的原则性区别(24),所有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
正如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的,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更何况是像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这样前无古人的全新事业。依此而言,在笔者看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为中国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理论指引和强大政治动力,也为我们更大胆地探索与认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规律,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中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方面创新提供了巨大的潜能。换言之,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宏大语境与话语体系下,我们可以更加自信、更富创造性地讲好“中国绿色故事”。
注释:
①郇庆治:《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学习论坛》2016年第5期;《三维理论视野下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研究》,《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
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③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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